云南文山州:拟提高公积金提取额度,每年最高提取1.8万元
据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消息,云南元5月19日至6月17日,文山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就《文山州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的州拟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“《意见稿》”)向社会征求意见。
加大住房公积金对首套房、提高改善性住房等合理购房需求的公积高提支持力度,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金提,实行二手房贷款预审批制度。取额取万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年最租房提取额度,缴存职工在工作所在地无住房且租房自住的云南元,每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,文山年最高提取额度提高至1.8万元。州拟
优化土地出让价款缴纳。提高新出让的公积高提开发建设用地,按起始价的金提20%确定竞买保证金;土地出让金可分2期缴纳,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首次缴纳不少于50%的取额取万土地出让金,尾款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。疫情期间,尾款缴纳时间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可延期60日,尾款延期缴款期间不计违约金和利息,尾款缴清后方可办理《不动产权证书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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